昨日,越南足协对于在2005年东南亚运动会的假球案参与者进行处罚宣判,其中一员潘文权还曾是2003年越超联赛金球奖得主。 据亚足联官网报道,潘文权和李文东被足协禁赛4年,而其他另4名同党许国安、赵邦文、陈海兰和李邦秋同时禁赛3年。 这6名球员在2005年菲律宾东南亚运会越南对缅甸的比赛中,收取一笔总额8万2000美元的“黑金”,以确保越南仅以一球之差小胜。事发后当时身为球队的副队长李国文,于2006年1月被法庭判决入狱6年,以及罚款2万6000美元,他将会面对终生禁赛的重惩。而潘文权和李文东目前也已经入狱一年半。 当时出任国家队助教的李东海和陈洪聪,也将面临处罚,原因是两人知情不报,没有告诉主教练事发经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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